自康德委托我整理出版他在公开讲课时为其听众讲授的逻辑学,并以简明手册的形式将它交付公众以来,已经一年有半。为此目的,我从他那里得到了他自己在讲课时使用的手稿,他对我表示了特别的、令人荣幸的信任,即我熟知他的体系的一般原则,在这里也容易进入他的思路,不致歪曲或者篡改他的思想,而以必要的清晰和明确,同时在恰如其分的秩序中把它展示出来。既然我接受了这一荣幸的委托,并且试图尽我之所能,按照这位值得赞誉的大师、我极为尊敬的老师和朋友的愿望和期待去完成它,以这种方式,一切涉及讲授、思想的表达和解释、阐述和整理的东西,部分地应记在我的账上,所以,我就当然也有责任就此向康德的这一新著的读者们作出一些解释。因此,此处有关于这一点的一种说明,以及别的更详细的说明。
自1765年以来,康德教授先生就不间断地以作为入门书的迈耶尔教科书(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迈耶尔的《理性学说》选辑,哈勒格鲍威尔出版社,1752年版)为他的讲课的基础。其理由,康德在一份由他为预告他1765年的讲课而提供的提纲中说明过。他在自己讲课时使用的上述大纲的样本,与他为同样的目的使用的其他所有教科书一样,是用空白纸夹钉的;无论是他的一般批注和说明,还是首先与个别章节中大纲文本相关的特殊批注和说明,有的写在夹钉的空白纸上,有的写在教科书本身的空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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