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哲学产生的主客观条件、属性及演进逻辑历史哲学产生的主客观条件。自然科学的进步、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善,使历史哲学不断获得新的形式,这是历史哲学产生的客观前提条件之一。“社会发展本身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并且通过人的活动与自然不断地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这就逻辑地决定了自然史和社会史、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人类对自身活动的哲学认识,同人类对它与自然关系的反思存在着一种因果联系,这诚如恩格斯所说:“自然科学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必然地改变着人的思维方式”。这是因为人本身是具有社会属性的自然存在物,是广袤的大自然中的一个成员,自然的变化,以及人们对自然变化的认识,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活动,从而影响到人类对自身活动的哲学思考。每一次重大的自然科学进步,都改变了人对自然的关系,使宇宙的本质及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日益得到正确的对待,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修正,人们也就重新解释人的本质和社会的构成,改变以往对人类自身活动的认识形式,这样遂使历史哲学脱掉陈旧的外套,获得与时代科学精神相符合的新形式。
例如原始人对人类自身活动的哲学思维包含在“万物有灵论”中,那飘忽不定的灵魂的永恒存在,被用来作为人类自身活动的本质的一种说明。之所以如此,与原始人把自然亦看成有灵魂存在于其中的思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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