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安·亨特,来自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多年来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名学生。在《分析的和辩证的马克思主义》一书中,他运用早年在科学哲学方面的研究积累去解决了对于马克思社会理论的融贯性所提出的诸多问题。他近期一直在研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成果包括《调节的与分配的正义》(Regulatire and Distributive fustice),发表于The Iournal of Value Inquiry;《正义何以事关重大?》(Why lus rice Matters?),发表于Philosophical Papers。在最近一篇题为《马克思和罗尔斯关于资本主义的正义和市场:一个可能的合题?》(Marx and Rawls on the Justice of Capitalism and the Market:A Possible Synthesis?)的论文中,他提出了用马克思社会理论去综合罗尔斯正义理论的观点。他跟妻子生活在南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Adelaide)。
徐长福,哲学博士,中山大学哲学系暨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走向实践智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等。
刘宇,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