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概论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进步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与发展的体现。遵循安全与生产经营一体化运行的客观规律,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践主体,必须致力于建立一套安全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工作,关键是全方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追求平安的最大化,追求安全事故的最小化,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切实做好生产经营企业事故预防与隐患排查管理是确保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
1.1 事故预防与隐患排查管理简介
事故是指人们在实现其目的行为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原来意志的,并迫使其有目的行为暂时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生产经营企业的绝大多数安全生产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许多工伤事故存在着一定的人为因素。必须把事故预防与隐患排查管理摆在第一位,常抓不懈。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自2。08年2月1日起施行。我国生产经营企业事故预防与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
1.1.1 事故预防与隐患排查管理的发展过程
人类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停止,伴随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也难以完全避免,尤其是大工业生产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因素还在不断增加,为保证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已成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古人云:“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显然,防患未然,事成于预,是安全生产经营治本之策的永恒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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