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地铁车站等的设备<br> 条文<br> 1 关于适用范围<br> 【解说】<br> 同过去一样,本标准适用于地下铁道,也适用于地铁车站和隧道构成一体并形成连续区间的铁路。也就是说,适用于主要在都市内的地面以下行走,通常被叫做“地铁”的东西。除此之外,也适用于虽然在郊外行走时位于地面以上,但驶向市内的始发站或终点站时却要进入地面以下的区间铁路。如果铁路线路中的一部分与道路由于立交化而构成了车站,但线路含有地下铁路区间,则本标准还适用于这段地下铁路区间。<br> 车站站台的位置虽然比周围的地面低,但车站必须不位于富含地下水的地区。<br> 然而,从利用线路上方空间的观点出发,如果采取了在富含地下水的区段上面铺上了盖等改善手段,并且随着线路的延长,形成了与地铁车站同样形态的话,则应根据设施的状况另外进行分析讨论。<br> 另外,“地铁车站”指的是站台位于地面以下的车站。由于地铁是作为大运量运输的都市交通工具,因此在山区的隧道内的车站(如JR上越线的土合站等)不属于地铁车站。<br> 对于在山区建成的隧道内的车站,必须根据设施的状况另外进行分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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