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5 我国防洪减灾的主要措施和新要求
我国防洪减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l6世纪至公元前15世纪。公元前250年已修建了分洪工程;19世纪末,开始利用水库防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主要河流相继建成了以水库、堤防、蓄滞洪区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和以洪水预报、警报、通信等为主的防洪非工程体系相结合的防洪管理体系,并且越来越重视洪水管理在防洪减灾中的作用。
1.5.1 防洪减灾的主要措施
(1)建立了行政领导负责制。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建立和完善了各级政府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决策部署。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有机的整体,提高了防灾抗灾的整体能力。
(2)建立并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了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明确了责任。建立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简称国家防总)以及黄河、长江、松花江、海河、淮河、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电力、通信、石油、铁路、公路、航运、工矿等部门和单位也设立防汛机构。完善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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