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管理与技术资料
单位工程技术文件目录
【基本要求与说明】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文件材料部分的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需一一对应)。
(5)施工试验资料。
(6)施工记录。
(7)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0)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1)事故报告。
(12)竣工测量资料。
(13)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检查判定】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2)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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