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会审记录是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经对有效施工图的分析研究,提出的施工图对施工条件的适应性,各专业之间和全图与详图的协调一致性,建筑结构安装等专业的合理性,以及图纸表达是否正确、齐全、清楚、一致等诸方面问题的文字记录,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
内容包括有问题图纸的编号、图纸问题、图纸问题交底,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各专业技术人员签字及所在单位公章。专业名称、序号、图号、图纸问题,会审意见答复应清楚明确,参加人员与单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签字盖章要齐全。会审记录栏为主要填写内容。提出方将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问题一栏,答复意见记录在答复意见一栏,对于需变更或设计深度满足不了施工要求的,设计单位应出具书面设计文件重新处理。
(1)工程开工前,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作会审准备。
(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答复,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答复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4)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专人负责按专业汇总整理,专业语言使用正确,叙述简明,配图清楚准确。每一问题均应有编号。
(5)会审记录应先出草稿,充分征求建设、施工、监理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意见后形成正式记录。
(6)会审记录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及设计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字。
(7)图纸会审记录一经各方签认盖章不得擅自涂改及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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