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工挖土
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工程。
1.1 主要材料选用要求
(1)基槽(坑)需用明沟和集水井进行降排水时,应准备做集水井的材料;作简单支护时,应准备支护用材料。
(2)雨期施工应准备护坡用材料(如塑料布、钢丝网、水泥等)。
(3)冬期施工应准备基底保温覆盖材料。
(4)应准备好基础施工材料,以便验槽后可以立即进行基础工程的施工,防止过长时间的晾槽。
(5)材料还应准备控制扬尘用的散布,及浇水用的相关器具。
1.2施工机具设备选用要求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有测量仪器、铁锹(尖、平头)、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龙门板、钢尺、坡度尺、空压机、土方密度检查仪器、机动翻斗车、水泵、小线或20铅丝等。
1.3施工作业条件要求
(1)土方开挖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当在开挖深度范围内,遇有地下水时,应根据现场工程地质资料编制降水施工方案;当开挖土层不能满足整体稳定性要求时,还要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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