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结构设计总说明的审查及编写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1章 概述
1.1 结构设计总说明的编写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以下简称《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结构设计总说明、设计图纸及结构设计计算书。因此,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应审查结构设计总说明、设计图纸和结构设计计算书。其中,结构设计计算书又包括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和采用电子计算机用设计软件计算的结构计算书,两者均应进行审查。
结构设计总说明是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对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起着纲领性指导作用。认真编写好结构设计总说明,是结构设计工程师在施工图开展时的首要任务。
每一个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括较多的钢结构时,应编写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为简单的小型工程时,既可以单独编写结构设计总说明,也可以将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内容分别写入相关部分的图纸中。
1.2 结构设计总说明的内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版的《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第4.4.3条的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主要应说明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
(1)结构设计所采用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规程(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2)建筑物所在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4)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5)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
(6)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3.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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