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卖方就应按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交买方。在一般情况下,货物一装车船,卖方应立即写信通知买方,说明这批货物是某号订单或某号合同的货,并将提单、发票、检验单、重量单、保险单等寄去,以便买方准备办理一切提货手续。
万一卖方因某种原因,装运情况不理想,如更改装运船只,推迟运货时间,请求修改信用证,或运货途中出现差错,也应立即函告买方。此时信文要求简明扼要,注意礼貌,使对方体谅困难,协同设法解决。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在CIF价格下,及时发出装船通知是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如因卖方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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