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ington是英国的将军、政治家,在滑铁卢率军打败拿破仑。因为Wellington本人穿了高筒靴,于是人们就用他们的名字来命名筒靴。John Hancock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一位政治家,在抗英斗争中成为政治领袖。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讨论了《独立宣言》他担任了大会主席,经过激烈的辩论,大会通过了《独立宣言》,John Hancock首先拿起了羽毛笔,在宣言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他签完后Hopkins说:“Thats a pretty large signature,Johnny. 这
时John Hancock解释说:“So Fat George in London can read itwithout his glasses,”(这样,伦敦的胖乔治(当时的英国国王)不戴眼镜就能看清我的签名了。)在这次所有的签名中,John Hancock的名字签得最大,此宣言起草人杰弗逊和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的签名大两倍。由于John Hancock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而且他的签名引人注目,所以人们常常把John Hancock用作“签名”一义。
英语中可使用的告别词数量较多,基本意思相近.但使用中也有一些细微区别;这和汉语中的“再见”、“一会儿见,”“以后见”等的情况相似。
英语中使用告别词的区别主要由两次见面间隔时间长短决定的,就是指有些告别词暗示了下一次见面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而有些则相反,表示近期内有可能再见面,下面对一些常见的英语告别词分别作些介绍。
Goodbye用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使用Goodbye一般表示分离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在短期内见面的可能性不大,例如去火车站送人和拜访客人后离别时用得较多。和Goodbye意思相同的有Fareewell。
Bye bye原是大人逗小孩用的。虽带有孩子气,但比较活泼。现在已经为较多的成人使用,暗示了离别是暂时的。例如:大人出门离家时对孩子讲、在商店买东西时遇见熟人后离开时和结束打电话时用得较多。 Byebye和Bye在使用中的区别是,有少数成人认为使用Bye的优点是它不像Byebye带有孩子气。
英语中使用暂时性离别的情景还引进了别的语种的某些词,使之更加丰富。常见的有两个词:一个词来自法文Au revoir;另一个来自德文Auf wiedersehen。这两词在使用中可与Byebye和Bye相互通用。
上面列举了几个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中使用的告别词。另外还有一些在非正式场合中使用,比较口语化,在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
See you的用法比较活,既能表示长期离别,也能表示暂时离开,如老朋友分手。所以,在使用中为了明确表示再次见面的时间不长的目的,一般是采用加一定的时间状语。例如:See you then(一会儿见),See you afternoon(下午见).See you tomorrow(明天见)等等。它与另外一些如So long、lll be seeing you、Goodnight等基本上可通用,但是使用的场合不完全相同。 So long和lll be seeing you不仅可用于分手告别,还可用于比较随便的电话中。Good night只限在晚上使用,但使用的场合比较灵活。
上面对告别词之间存在的微小区别和使用情景,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注意这些不是规则,在使用中可灵活运用。一般除了非常严肃的场合下必须使用正式说法以外,使用非正式说法往往显得随便、活泼、富有亲切感。■
很多语法书和词典都说:enough用作形容词时,可以放在被修饰的名词之前.也可以放在其后,意思不变。这种说法是不够精确的。
一enough只有在修饰物质名词或集合名词(如money,water,time,food,bread,sugar,people等)时.才可以前置或后置。 enough前置和后置的含义并不是“不变”,而是“有所改变”。据国外学者Wood和Sweet等人的研究,它们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enough前置则强调enough本身,enough后置则强调被修饰的那个名词(这时候的enough可以略去,但句子的意思不受很大影响)。被强调的部分要重读。例如:
We havent enough time to do the work,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那件事了。(强调enough)
We havent time enough to do the work,做那件事的时间不够了。(强调time,意即不做那件事的原因是“时间”不够,而不是”精力”、”人力”等的不够。)
2.enough前置,表示“足够”到刚好满足某 种要求,刚好能够达到某种目的;enough后置,则表示“足够”到超过了实际需要而引起的结果。例如:
They took enough food to last them a week,他们带去的食物能够吃一个星期了。(含义是他们原计划也是带一个星期的食物,而现在刚好带够。)
They took food enough to last them a week.他们带去的食物足够吃一个星期了。(含义是他们原计划只带一、二天的食物,而实际带去的已大大超过。)
二 enough只能放在被它所修饰的单数可数名词之后,这时要注意两点:
1.这个名词前面不能有冠词,且在句中做表语。
2.这个名词这时候相当于一个形容词,表示的不是人,而是具有某种性质的事。例如:
I was fool(=foolish)enough to believe him.我真愚蠢.竟然相信他。
Are you man(=manly)enough for this dangerous job?你有男子汉的气魄去完成这项危险的任务吗?
三 大家都知道.enough用作副词修饰形容词时.要放在这个形容词的后面,但不能忽略的是 这时由enough所表示的程度而产生的结果或行动;不能用that引导的从句来表示,而要用不定式。例如:
The room isnt large enough that seat all of us. (误)
{ The room isnt large enough to seat all of us. (正)
This room is hot enough that can bake potatoes in. (误)
{ This room is hot enough to bake potatoes in. (正)
在美国英语中有这样的句子:He iS old enough tha the can do it.但这种句子并没有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四 在惯用法中,enough用在名词之后,有时表示贬意或一种厌恶的情绪。例如:
Hes brains enough,but he wont use them.他的脑筋不错,可就是不肯用。
That fellow has cheek enough for anything.那家伙脸皮真厚。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