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的”字的性质及其分类
1.1 “的”字分类研究综述
语法学界对“的”字性质及其分类讨论较多,本节就前贤对“的”字的分类研究做一个扼要的概括。关于“的”字的性质,有介词、语尾、代名词、语素、助词等多种说法。关于“的”字的分类,有四分、三分、二分等分类法。
1.1.1四分说
黎锦熙(1924)把“的”看作“特别介词”、“语尾”、“联接代名词”和“确定语态的助词”四类,因而也以此为依据把“的”分为四类:
1.特别介词:介绍名词或代名词到别的名词或代名词上面,如:太阳的光、黄河的桥。
2.语尾(即“词尾”):形容词或相当于形容词的词语后面的“的”,如:活泼的小孩、平民的生活(“平民”为修饰性的领位,名词变为形容词性)。
3.联接代名词:“一方面替代实体词,一方面仍旧联接形容附加语”,即“的”字结构中的“的”,如:卖花的、从大街上买来的。
4.语态助词:用于句尾以增加确定语态,如:先生最喜欢我的、你是几时过江的。
史存直(1954)对1、2两类的同一性做了讨论,认为2类的“的”也是一个独立的词,不是词尾;1、2属于同一类。1、2中“的”的用法非常一贯,它居于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起介系作用。把“太阳的光”和“活泼的小孩”里边的“的”看作两个不同的“的”,会割裂“的”字用法的一贯性。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