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高指出,唐纳先生H类中所列的某些配对词,“其变音和复词没有多大关系”,极是。但是他也认为H类中另有一些原始词和滋生词词义没有区别,滋生词之所以读去声,是因为,可以“把动词加在名词前构成‘形容词+端语’的组织”。这却是我们所不敢苟同的。显然,周法高也认为H类中滋生词只是用来区分语法作用的。一我们的看法是:H类中滋生词的词义跟原始词词义有不同,音变构词是用来构造意义不同而有联系的新词的。唐纳先生之所以
立出H类,是因为他没有全面掌握材料,而且忽视了词义发展的系统性。周法高先生的看法,在这两个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汉语中有没有原始词和滋生词词义相同,区别只在语法作用上的情形呢?也就是,唐纳先生H类所说的语言现象是否合乎语言事实呢?这需要观察,也值得观察。我们说值得观察,是因为:如果H类合乎语言事实的话,那么汉语的音变构词明显地要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区分词义的,另一类是仅用来区分语法地位的。就汉语来说,如果原始词和滋生词同义,那么就要把这种情形中的原始词和滋生词看成同一个词,原始词和滋生词这两个概念对这一类不起作用;相应地,这一类的读音区别不是用来构词的,而是用来构形的。如果H类不合乎语言事实的话,那么就要承认,汉语中没有仅用来区分语法地位的滋生形式,语音转换构造的滋生词跟原始词在词义上有不同;所以,根据中国学者的理论,这种语音转换完全有资格看成音变构词。
唐纳先生在H类中列有15(实有16)个“滋生词用在复合结构中”的字。现在要检验他的分析是否正确,就要——研究“滋生词”是否只用在他所说的那些复合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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