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52年,苏联专家马蒙诺夫在北京外国语学校所作的学术报告中就提到了在外语教学中运用比较方法的问题。他指出:“研究外国语必须依赖于学生们对本国语的了解,并将这两种语言的语法现象进行必要的比较……在外国语教学中应当广泛应用比较法.对比外国语与本国语的语法结构,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领会外国语的特点,同时并能加深对本国语言的了解。”①次年,《俄文教学》转译了苏联学者拉赫曼诺夫的《教授法与语言学》。该文从语言学的角度论述了教授语音、语法和词汇所应当比较的方面,如教授语音时可比较单个音的发音方法,比较类似的或相仿的音的发音,比较音在词和词组中的发音,比较重音和语调;教授词汇时可从词义范围、搭配、构词法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教授语法时对比相应的句法和词法现象,如词序等。不但要比较本国语和外国语有分歧的语法现象,相似的现象也要比较。萨利斯特拉的论文《论中学外语教学依靠本族语言的原则》、马赫穆多夫(苏)和依萨阡柯(捷)合写的《论两种语言的对比》,以及苏联《非俄罗斯学校俄语教学》杂志围绕着俄语和学生本族语对比问题的讨论情况也先后被译介到中国。这些论文和讨论不但涉及了从教学法角度的对比问题,如对比的教学意义和教学价值,而且涉及了语言学上的对比问题,如对比的理论价值、如何对比、对比的实质和重点等问题。一位当时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的苏联专家还在该校召开的学术报告会上提出了外语院系的科学研究中应包括俄汉语言对比项目的设想,他认为,在俄汉语言对比大项目中可以包括俄汉语构词法、标点符号使用、句子次要成分、成语、语音系统、简单句的词序、领属意义表现法、主从关系表现法、复合句等研究课题。苏联的比较教学法原则及与此相关的从语言学角度进行不同语言之间对比的思想在我国学者和外语教学工作者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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