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五年级起,历史课教学的重点在于传授通史,包括史前至当代的历史。其后传授地理学科和其他社会学科课程。传授这类学科课程在每个国家情况有所不同。在保加利亚,社会学科包括道德和法律、美学、社会学基础;在古巴,包括政治学基础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民主德国,包括公民学基础;在匈牙利,包括社会学和哲学基础;在南斯拉夫,包括社会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和自治社会主义、哲学及逻辑;在罗马尼亚,包括经济学基础、社会学、政治学及哲学;在波兰,包括社会科学导论;在苏联,包括苏联国家与法律基础,以及社会学基础。
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校课程是统一制定和实施的。对社会学科特别感兴趣的学生,可以参加象俱乐部活动那样的各种课外活动,可以上选修课程和专门课程。年龄为十四岁、十五岁的学生也可以上特殊课程,其中有些课程专门讲授社会学科。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引入了新课程。这些变化是全面的,涉及到教学的内容、结构和教学策略。
内容方面的变化表现为更加重视与现实问题有关的学科。历史课程特别强调日常生活和文化背景,从而导致了更多地采用综合的方法。而且,历史课程注重世界各国不同文化的比较分析.尽管历史课程日益重视现实问题,但它仍然包括完整的人类纪年史。
教学大纲的结构反映出人们注意有关基本概念和现象之间相互联系的思维。有些国家,教学大纲有必修教材和选修教材,对后续教学科目规定了最低要求。有些教学大纲还提出了协调不同学科供选择的方法。
在提出的教学策略中,人们可以注意到那些最为明显的变化。这些课程强调,需要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因此应该教会学生认识人类基本的发展趋势和社会潮流,而不是死记硬背所学的事实材料。应该特别强调让学生去解决问题,并参与能够发展其智、力的学习活动。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这些课程强调,重要的是必须加工原始资料,并将直接的社会经验与学校课堂结合起来。在社会学科的教学中,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包括,进行个别教学和集体教学,采用形成性测验和总结性测验,使用各种印制的补充教材和声像教学手段,使用完备的实验室。这些富有创造性的教学活动逐步引入教育系统,它们有望取代通行的传统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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