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我亲历的教育督导
义务教育与现代化
一、实行教育机会均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进步
教育机会均等,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特别是普及义务教育,不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教育观念,更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社会现实。虽然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的伟大思想,可以当做教育机会均等思想的最早萌芽,但几千年来,一直到近代以前,人类没有也不可能享受到这种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西方最早提出教育机会均等思想的,应该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马丁·路德。马丁·路德发动的宗教改革实际上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以宗教改革形式发动的一次大规模的反封建政治运动,其矛头直接指向天主教教会。为了传播本教派的教义,扩大新教影响,路德十分重视教育,特别是面向广大人民的初等教育。他在1530年《关于送子弟入学义务之讲演》中呼吁“教育机关应由公费设立”。要求国家强迫所有适龄儿童不分男女与贫富都入校学习,父母也要对自己的子女受教育负责。路德提出的由国家推行、教会积极参与的普及义务教育思想对西方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16世纪末到17中叶诞生了捷克伟大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0)。他明确提出:“一切男女青年都应该进学校”,“不权有钱有势的人的子女应该进学校,而且一切城镇乡村的男女儿童,不分贫富贵贱,同样都应该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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