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心理学概述
一、“学校心理学”的国际定义
学校心理学(School Psychology)在国际心理学术领域里有其特殊含义,研究领域以学生的人格、身心发展以及认知、学习、适应等为主,同时也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对教师、家长进行适当的心理援助和咨询。实质上它是一门关于在学校教育领域中如何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的学问。
学校心理学萌芽于1896年,由当时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学儿童心理咨询所所长维特曼(Witmer,L.)创立。1932年起在美国作为正式的教育专业用语,到70年代这门学问才得到确立和迅速的发展。从学校心理学这门学科在世界各教育先进国家中的发展轨迹来看,它是一门将教育心理学、特殊儿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特别是临床心理学等知识加以综合运用的学问,是心理咨询与辅导领域内的新兴学科,在日本等国家中又被称为“学校临床心理学”(School Clinical Psychology),具有很强的实践、应用色彩。
要理解什么是学校心理学可以从“学校”与“心理学”两个方面着手。这里所说的“学校”并不是指某个教育场所或教育机构,而是指学校教育(Schooling)或者定名为教育事业。它涉及的范围包括中小学与大学。这里的“心理学”指的是受过专业训练、具有实际经验的专职人员,即学校心理咨询人员或学校心理辅导教师(Professional Psychologist)进行的心理学方面的教育指导、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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