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常识支配的判断标准我想以年轻时经历过的例子说明,所谓常识是如何有力地支配着人心。以前,“强制提存的定期存款和套利存款”十分普遍。1959年京瓷创立之初,每次在银行贴现票据,理所当然地要被强制提存一定比例的定期存款存在银行里。这是因为到银行贴现票据时如果被拒付,银行不会承担风险,客户必须自己承担拒付票据。银行担心我们不依约买回拒付票据,“强制提存定期存款”就是为这种情形而设的担保。这种做法可以看作是“为了平衡银行的风险”,但是这种强制存款随贴现票据越积越多,即使超过了票据的贴现余额,也不能豁免强制存款。于是有一次公司内部开会,讨论银行要求提高强制存款比例时,我提出强制存款本身并不能接受。但是以财务人员为首,周围的人都笑我,说强制存款是常识,我不接受是非常不合情理的,没有人理睬我的意见。
可是不久后,这种强制存款和套利存款的习惯做法被废止了,说那只不过是银行为了提高实质收入。经历过这件事,我有了自信:“无论是不是常识,不合理的事,最终大家都会明白那是不合理的。”另外,在销售额与销售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的比例上也有对所谓常识的迷信。比如某个行业,销售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占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五,此乃常识。大概因为各公司的销售组织、销售方法都类似吧。因此,新人行的企业就以花百分之十五销售费用和一般管理费用为前提经营,这样,这家新企业的经营自然地就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类同,从而自动放弃了从根本上考虑“为了更有效地销售自己的产品,到底要采取怎样的销售组织和销售方法”的机会,而是去模仿其他公司。不仅如此,比如,如果所谓“这个行业这个规模的话,税后利润是百分之五六”的常识成了框框,那就再怎么努力,利润都会停留在那个水平上。很奇怪的,每年工资虽然上涨,还是能实现那个利润水平,但却怎样也不能突破。我认为,这些例子正好说明了,所谓的常识,很容易束缚人们的思想,虽然事后会觉得不可思议。
当然,我也不是说要不分青红皂白否定所有的常识。问题出在把本来在一定条件下才成立的“常识”,当作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囫囵吞枣。在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我们有必要警惕被这样的“常识”绑住手脚,要看透事物本质,累积正确判断的经验。以上所述,是形成我的思想原点的基本思想方法,也是经营中所有想法的出发点,是在会计领域必须贯彻始终的思想。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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