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把开展岗位培训作为成人教育的重点”。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了《关于开展岗位培训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提高新闻出版队伍的素质,把新闻出版系统的岗位培训工作开展起来,新闻出版署组织人民出版社、中国印刷公司、新华书店总店用了3年多时间编写制定了这本《出版、印刷、发行行业岗位规范和培训要求》(以下简称《规范》),作为新闻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和各级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培养、考核、选拔和使用干部的指导性依据。
《规范》以人民出版社、中国印刷公司、新华书店总店的岗位为基础,同时又考虑到全国各地的情况,选择了出版、印刷、发行行业具有普遍性的72个主要岗位。这些岗位绝大部分带有新闻出版行业特点,个别党、政岗位(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虽然各行业均有,但本《规范》制定中强调了其在新闻出版行业的特殊要求。在《规范》的编写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新闻出版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的精神,结合出版、印刷、发行各岗位的实际情况,对72个岗位的主要岗位职责、基本任职条件、岗位培训要求提出了明确的标准。为完成新闻出版行业从以总量增长为主要特征到以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的阶段性转移;为完成新闻出版署、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用三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将出版社社长、总编辑、编辑室主任、期刊主编、书刊定点印刷企业厂长、新华书店省、地(市)、县店经理等重点岗位的干部按照岗位规范和培训要求培训一遍,并在上述岗位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用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将出版行业其他主要岗位在职人员轮训一遍,逐步做到在72个岗位全部实施持证上岗制度。《规范》的制定为完成这一系统工程奠定了基础。
在《规范》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新闻出版署党组的支持和领导,宋木文、于友先两位署长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同时还得到了新闻出版界一批专家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卢玉忆同志曾亲自领导这项工作,即使在她从署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以后仍很关心;桂晓风同志亲自审阅和签发了本《规范》。人民出版社薛德震、张惠卿、吴道弘;中国印刷公司武文祥;新华书店总店汪轶千、邓耘;高等教育出版社于国华、卫生出版社郭有声、辽宁教育出版社孟凌军等同志以及新闻出版署张伯海、杨牧之、蔡歧青、蔡建光、高永清、吴克明、吴江江、宋灵恩等同志都给予了具体的指导。在《规范》的最后定稿和本书出版期间,署人教司李敉力同志给予了直接领导和支持。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由于新闻出版行业岗位繁多,各地各单位情况又不尽相同,《规范》很难将全部岗位包容进去,各地可参照本《规范》拾遗补缺。恳切希望大家在实行的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告诉我们,以便不断修改和完善。
由于出版、印刷、发行三部分分头编写,三部分在体例上亦还留有一定差别。因编者水平有限,《规范》中难免存在错误和不足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新闻出版署岗位规范编写委员会
199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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