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危机管理的原则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上升到战略层面的危机管理,在观念确立、机制建设和具体实践等方面,都必须坚持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划定了危机管理“作为与不作为”的边界。
1.战略先行原则
危机管理首先要“务虚”,这里的“虚”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树立危机意识;二是形成危机观念;三是建构危机思想。危机意识是对盲目乐观的摒弃,是对居安思危的唤醒;危机观念是对自发的、分散的危机意识的整合和提升,形成预控和应对危机的观念框架;危机思想是对危机观念的丰富和体系化,形成足以指导危机管理实践的思想体系。在科学、规范、明确的危机管理思想的指导下,组织应规划出方向性的、持久的危机管理战略。定方向、定战略既是危机管理的一个基本步骤,也是一项首要原则。
2.预防第一原则
“凡事预则立”、“防微杜渐”、“防范大于救灾”等生存智慧和管理哲学,对危机管理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危机管理的最高“法门”,在于防患未然,而非扶大厦于将倾或力挽狂澜。警省到一只亚洲蝴蝶的振翅与一次美洲飓风的关联,比抗击这次飓风显然更高明。坚持预防原则,就是要在危机管理中使用少量的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钱治疗。
3.制度保障原则
危机爆发往往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就要求危机管理者“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所谓“养兵千日”,一方面是指危机管理知识的学习、经验的积累和技能的训练;一方面是指日常化危机管理制度的建设。在战略的指导下,结合危机管理知识、经验和技能,建设一套从危机预控到危机应对再到恢复管理的危机管理制度,是组织以不变应万变的最佳选择。
4.全局利益原则
在危机中,组织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受到严重威胁,必然面临利益取舍的抉择。瞻前顾后、游移不定只能导致危机恶化。在此情境下,组织决策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全局利益优先,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而在全局利益中,组织应重点将中心工作、整体发展目标的受损程度降到最低,确保组织核心竞争力免受毁灭性的冲击。
5.勇于担责原则
在社会系统中,每一个组织都是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危机降临,组织欲获得长远的发展权利,必须担当起相应的危机责任:一是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着力维系和保证公众的合理合法权益;二是对事实负责,实事求是、真诚坦率地面对公众,避免隐瞒、欺骗;三是对善后处理负责,切忌危机平息后“当下心喜、送鬼出门”的心态,要继续小心翼翼地处理好对利益相关者的补偿、安抚和致歉工作,以及自身的总结和检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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