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信息环境本身的发展,元数据的性质、范围和作用也开始发生演变,这些变化体现在至少三个方面:(1)人们不仅利用元数据来描述诸如图书、期刊、图像等信息内容对象,而且正努力通过元数据概念和方法来描述信息体系的各个内容层次,包括由大量信息内容对象组成的信息资源集合、资源集合的组织机制、资源集合或相应的信息服务系统的管理机制、信息服务流程及其控制机制、以及信息服务系统本身。(2)由于信息内容、信息系统、信息过程都已聚合于同一数字空间,元数据不仅进一步发挥其在规范描述基础上支持对各层次信息内容的发现和检索的作用,而且正成为联结、协调、整合和控制各个层次,乃至整个信息服务体系(包括动态定义和个性化定制的信息服务过程)的工具和纽带,成为分布、开放和集成的数字信息体系(如数字图书馆、数字学习体系、电子商务体系、数字科研环境等)的基础。(3)针对不同对象、目的、过程和应用领域的元数据大量涌现,元数据的开放描述和互操作已成为一个基本要求,因此人们普遍要求元数据的定义、描述、管理和维护都遵循一定的开放规范机制,逐步要求元数据应用努力支持元数据交换、复用、转换和整合,从而支持集成环境下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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