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型跨国公司向适度多元化战略的转变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的:
一是剥离或撤销。20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著名的美国跨国公司将与其核心业务不相关或相关度较低的业务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了处理。例如,百事可乐公司在70年代实行多元化经营战略的过程中兼并了大量快餐连锁店,为了保住主体产品,90年代百事可乐公司剥离了快餐业务,集中力量经营“百事”饮料。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忍痛将每年有5000万美元收益的坦克工厂剥离出去,以增强其在汽车业中的竞争实力。1998年,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将其网络分公司以50亿美元的价格卖给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则将其数据中心以40亿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另外,很多其他大公司,如通用电气公司、摩托罗拉公司以及一些服务业跨国公司,也采取了类似的行动。
二是分立。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它的某一或某些子公司或部门独立出来成立新的公司,并将其资产和负债转移给新建立的公司,然后把新公司的股票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独立出去,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拥有相同股东的新公司。新公司是一个新的法律实体,它可以拥有不同于母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战略。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一些大型跨国公司采取分立以增强核心业务能力的战略。1996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把生产电信设备的朗讯公司和生产计算机的NCR公司分立出来,专门经营电话业务,原公司一分为三。1999年,惠普公司也一分为二。通用汽车公司也将其拥有的世界上最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德尔福独立成一家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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