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的含义与特征
风险的词意是指可能发生的危险。在现实生活里,风险具体是指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物理、化学、生物等的异常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如洪水、飓风、地震、森林大火、病虫害、病毒感染等等;意外事故是指由于人的疏忽而事先没有预见到或者错误行为造成的种种灾难,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空难、爆炸、火灾等等。广义的风险,还指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原因所引起的战争、失业、通货膨胀、经济危机、金融危机等。危险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社会生产过程的中断和社会生活的动荡。
保险理论所说的风险则是一个专用名词,其含义与上述日常生活中所称的风险有所不同,它是指关于未来事件和灾害损失的某种不确定性。这个定义将风险限制在不确定上,这是风险最本质的特征。具体地说,它包含如下几层意思:
(1)风险是属于未来的,即未来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换言之,风险即危险一经发生,可能性就变成事实,也就不称其为风险了;
(2)风险是与人的利益直接相关的。凡属风险都可能给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包括经济的或人身的利益损失。无损失也就无所谓风险;
(3)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首先表现在风险的发生与否不确定。如一座化工厂在未来的一年中是否发生火灾,或某地在未来一年中是否发生洪水或旱灾,是不确定的。肯定发生或肯定不发生的确定事件,不能称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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