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加上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权各方的寻租冲动,股权融资又是实现和增进寻租收益的有效途径,这就使一些上市公司不惜做假来达到股权融资条件。“银广厦”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从掌握“银广厦”控制权的各方来看,我们不妨问一个最基本的经济学问题,即“银广厦”的管理者们为什么要造假?如果说,造假不能给有关各方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那它们造假的动机又何在?众所周知,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造假都是一种违法或违规行为,造假本身是必须承担被法律法规处罚的风险的,试想,在没有利益驱使的情况下,谁去干那种只承担风险,却又不可能带来预期收益的傻事?这在经济学中是说不通的。因此,“银广厦”事件肯定是寻租的结果,若“银广厦”事件不被媒体所揭露,恐怕高价配股或增发则是不可避免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最近一些年来,在我国股票市场上重组与兼并之风愈演愈烈。如果说,发达国家企业兼并之风是出于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防范市场风险的需要,那么,我国上市公司的这股风恐怕就不那么简单。在我国上市公司重组与兼并活动中,除了一部分(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暂不能肯定是一小部分)企业是为了强化竞争力,防范市场风险而进行重组或兼并以外,可以肯定的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重组与兼并是出于寻租的目的(这一点,从媒体正式报道的一些企业只实施财务重组,而不具有实施资产重组的现象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中科创业”和“亿安科技”就是这方面的很好例子。从发达国家企业兼并的特征上看,企业的兼并活动大都发生在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之间,而我国的情况却正好相反,兼并活动通常发生在被兼并企业为经营状况很差的企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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