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缺乏对项目周期全过程的监测评价
目前,我国所开展的社会评价,主要局限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事实上,社会评价应贯穿于项目周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能出于审批项目的需要,而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中包括了社会评价的内容。但是,在项目的实施、监控、运营等阶段如何进行社会评价,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如何将社会评价变成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而不是为了应付审批而被迫为之,这就涉及到项目投资体制的深层次变革等问题。
目前,除少数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以外,没有要求对国内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项目社会监测与评价的国家法规或者行业规定。监测和评估在绝大部分国内投资项目中或者很弱或者不存在。过去由非专业人员进行的世界银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少数投资项目社会监测与评价工作,在一部分项目中流于形式,很难向业主和实施机构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其原因在于,目前有能力从事投资项目社会监测与评价的机构数量仍然很少,大部分研究机构、规划设计机构缺乏社会评价专业人才。由于缺少投资项目社会监测与评价,使投资项目社会评价的实施缺少外部监督机制,也使得投资项目社会评价变得困难。第四节我国投资项目社会评价的未来展望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所有发展项目均是对现有经济和社会体系所采取的干预行动,这种干预导致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尽管项目投资都各有其预期目标,但项目的实施往往可能产生非预期的或者不可预见的后果。为了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必须将投资项目放人社会经济体系的总体框架中进行通盘考虑,分析项目的投资活动可能存在的各种潜在的不确定性社会因素,通过社会评价来尽可能地规避可能妨害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社会评价在我国的应用将会逐步普及起来。
一、我国对社会评价的需求将更加迫切
就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看,社会各领域基本上为各种健康因素和力量所主导,但不可否认,诸多社会领域还存在着一些难以忽视的问题和矛盾,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我国社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使经济更加发展,还要使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更加关注社会中的脆弱人群,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要,并着力解决现存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等现象,逐步消除人们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国政府于2003年底明确提出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发展观,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的统筹兼顾发展理念,以此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发展战略背景下,社会评价作为调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将会更加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开展社会评价的需求将会更为迫切。
二、我国推广社会评价的条件日益成熟
经过十多年的方法研究和推广工作,在我国全面推动社会评价的条件已经日益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体制性障碍正逐步消失。为适应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政府决定对投资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其基本思路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重点界定了政府投资的主要领域,即今后政府将主要投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土开发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重大战略性资源开发项目;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将放开企业投资决策的自主权,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工程技术方案选择、资金筹措方式、项目盈利能力等涉及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但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公共利益、可能出现垄断、涉及整体布局等公共性问题的重大项目,需要政府进行核准。无论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还是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政府都将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重点关注涉及公共性、外部性等方面的事项,而不再以经营者的身份关注属于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投资项目可能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多属于公共性、外部性的问题。因此,在新的投资体制下,政府必将更加重视社会评价工作,而不再是像过去那样过分关注市场前景及项目盈利能力等属于企业自主决策的问题。因此,阻碍社会评价在我国推广应用的体制性障碍正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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