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以股权或委托管理权等其他权利为主要实现形式,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本书所研究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涵义,并非仅指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本身,而是指整个集团公司,即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及其所控股管理的所有子公司。
作者之所以选取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作为研究课题,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探讨中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中如何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
第二,金融改革与发展战略转型的需要
第三,规范国内金融竞争,改善中国金融业经营状况的需要
第四,完善和规范中国已有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准”金融控股公司的需要。
第五,金融理论研究的需要。
第六,金融重要性使然。
第七,本职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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