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分析了国有金融机构行为扭曲的原因。我国的国有金融机构内生于实行多年的计划经济和不恰当的赶超策略,受政府的影响极其深刻。政府不恰当的规制,一方面破坏了分离均衡的甄别机制,导致国有经济低产率与社会剩余减少;另一方面又引起其演化的时间路径出现非正常振荡,迫使监管收敛于最大成本。同时,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偏爱”,导致国有金融企业的规模与边界不正常扩张,社会交易成本上升,运作不讲效率,违规日益严重。<br> 本书致力于对国有金融机构行为扭曲的微观产生机制与相应的制度设计进行研究,其创新之处主要有:分析了政府不恰当干预下国有金融机构行为扭曲的微观产生机制;尝试从系统论、法学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解释金融监管的效果为何差强人意;构建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官僚与代理人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监管制度设计;引人复杂的动力学非线性模型探讨监管的强度与区间选择;讨论了道德规范与文化环境对监管主体与对象的行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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