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阶段中,外汇管制范围从资本项目扩大到经常项目,一切外汇交易都要经过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外汇管制是以调整国际收支为目的的全面管制。
(三)第三阶段(从1958年至今)
进入20世纪6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兴起了贸易、资本自由化的浪潮,外汇管制进一步放松。1960年7月,日本也实行了部分货币的自由兑换。原联邦德国则进一步实行全面的货币兑换。1979年10月,英国撤销了原有的外汇管理条例。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瑞士、意大利、日本、法国等一些国家继续放松外汇管制。1986年,法国解除了90%的外汇管理措施,意大利也跟着撤除了大部分的外汇管理条例。1990年7月1日起,欧共体决定其成员国原则上完全取消外汇管制,但其中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可以延期几年逐步取消外汇管制。总的来说,现在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已放松或取消了大部分的外汇管制,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由于缺乏自由外汇,仍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
二、外汇管制的原因和目的
各国的外汇管制都是为国家的政治服务的,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体现。从上面外汇管制演变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一国国际收支逆差严重,外汇黄金储备大量流失,本国货币对外币比价不能维持,是实行外汇管制的直接原因。工业发达国家实行外汇管制,是为了维护本国货币}[率的稳定,减少国际收支逆差,加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实行外汇管制,则是因为经济不发达,外汇资金短缺,想通过外汇管制来保证本国经济的独立发展,稳定本国货币的币值,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使有限的外汇资金不致任意流失,而能用在发展本国经济建设上。
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外汇管制宽严程度可分为三种类型:
(1)完全控制。这类国家的货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国家对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都实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居民的货币兑换也受控制。这些国家主要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前苏联、东欧国家,以及目前仍然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列入这一类型的国家大约有90多个。
(2)部分控制。这类国家的货币已经实行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通常是放开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国家只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进行严格控制,允许外汇自由买卖。它们多为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收支和经济状况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列入这一类型的国家和地区约有20多个。
(3)完全取消管制。这类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基本上已经实现国际化,经常项目下和资本与金融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自由化,货币当局只进行国际收支的统计监测和国际储备资产管理。这类国家和地区名义上取消了外汇管制,但对非居民也还实行间接的或变相的限制措施(如瑞士对非居民存款采取倒收利息的办法),对居民的非贸易外汇收支也有限制,不过限制的程度比前两种类型的国家和地区大大减小。属于这一种类型的国家和地区也有20余个,主要是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卢森堡等,还有国际收支顺差的石油生产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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