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什么是库存股?
库存股也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它的特性和未发行股份类似,没有投票权或分配股利的权利,在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库存股制度有如下功用:
第一,有利于公司管理者有效地实现负债与权益股本之间的平衡,降低融资成本。允许公司购回股份后不将其注销而以库存股形式存在,可以提高公司管理其资产的能力。当负债融资成本低于股本融资成本时,则通过购回股份减少股本在整个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而适当增加负债,可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当公司的资本负债比例接近或超过公司的合理比例时,公司以相对较快的速度出售库存股,可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能承担更多的负债;尤其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在短期内快速增加负债比例可降低融资成本。因而,如果公司能在管理负债与权益股本之间取得妥善的平衡,公司便能在整个业务周期中降低其平均资金成本。
第二,为公司在融资方面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库存股也可以视做一种融资工具,如允许公司库存一部分股票,无疑对公司在融资时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相对于配股和增发新股而言,出售库存股可能会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资金,因为,在通常情况下配股和增发新股的价格会低于市价并且要向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一大笔费用,而在市场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分批小量地以十足的市价出售库存股时,可一举两得。
第三,为公司提供一个可为长线股东提高投资回报率的机会。库存股的价值与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一样会有升有跌。当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严重低估时,或当公司认为投资于本身股份的回报会高于投资于其他商业项目时,公司以市价买入股票并在日后有利的时机以较高的价格将股份再出售,可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提高了公司的长线投资价值。
第四,有利于员工及管理层持股计划的实施。库存股是公司向员工及管理层发放股份时或实行股票期权时最重要的股票来源,是推行员工持股或管理层持股计划的重要保障。
第五,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在证券交易市场受到非经济因素影响时,为避免公司因其财务或债务以外因素对公司的信用及股票权益产生的重大影响,公司通过适当地买回自己的股票可以稳定股价。当然,如果不是非经济因素而是由于公司业绩下滑或市场自然反应时,不应以增加库存股的方式来调节股价。
我国《公司法》第143条规定了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四种情形。其中,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目的回购的,公司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所回购股份。基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而因为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者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该股份。上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我国的库存股制度,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库存股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用途上都存在很大限制。
15.什么是配股?什么是转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转配股的产生有以下几个来源:一是国有股转让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二是法人股转让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三是已有转配股接受送股或配股后所产生的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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