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一、本章大纲
掌握证券交易的概念、特征和原则;熟悉证券交易的种类;熟悉证券交易的方式;熟悉证券投资者的种类;掌握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和可以开展的业务;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含义;掌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掌握证券交易程序;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种类。
掌握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熟悉会员资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日常管理;熟悉对证券交易所会员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的含义、种类和管理办法。
二、要点提示
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证券交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证券交易的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
证券交易种类通常是根据交易对象来划分的。证券交易种类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在股票交易中,根据交易场所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债券主要有三大类: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基金有封闭式与开放式之分。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和可转换债券交易。权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以及股权类期货三种。金融期权的基本类型是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按基础资产性质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以及互换期权等。
证券交易方式有多种,如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回购交易和信用交易等。现货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就办理交收手续。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时刻(或时间段内)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回购交易更多地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通常在债券交易中运用。债券回购交易就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信用交易是投资者通过交付保证金取得经纪人信用而进行的交易。
证券投资者是买卖证券的主体,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在我国,证券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我国证券公司有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要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
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市场,其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了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和不得从事的事项。其他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从我国近几年的情况看,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
在电子化交易情况下,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阶段。开户有两个方面:一是开立证券账户,二是开立资金账户。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分类。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接受申报后,要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最后一个环节是证券结算,包括清算和交收两个方面。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是多重的,主要的目标有:流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证券交易机制种类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分,有定期交易系统和连续交易系统。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分,有指令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
证券公司要成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通过规定的申请程序。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享有某些权利,同时也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会员,证券交易所有权给予某种处分或处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若符合条件,经申请可以成为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交易席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有形席位和无形席位、普通席位和专用席位。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有两个:具有会员资格,缴纳席位费。在交易席位的使用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另外,证券交易所会员还要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取得交易权,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参与人。交易单元就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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