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担保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大体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基础信用,即以个人信用为根本、以市场交易为主体的信用,是以合同为纽带、以诚信为原则。以信用为保障的资源配置机制;二是制度信用,即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商业习惯为主的信用;三是监督信用,即以政府监督、公共行政为主体的信用。中投保公司10年的创业实践,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而进行的积极努力和有益尝试。1993-2003年,中投保公司共受理7000多个担保项目,累计担保总额超过150亿元,在改善社会基础信用。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制度信用建设方面,积极参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政府监督信用方面,1998年我们呈报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一文,得到了国务院的重视,对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此外,我们看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不断涌现,开始形成行业雏型,于2000年联合了14家担保及法律、信息服务机构发起倡议,缔结了目前已有125家担保机构加入的“中国担保业联盟”,展示了中国担保业的社会形象,奠定了行业自律、知识交流与业务合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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