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即在经济行为与信誉之间有着一种相互的影响。
由于过去的信用记录会影响一个主体的目前与今后行为,其他主体在与该主体发生经济关系前,会想方设法获取有关该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以便于判断该不该与之进行交往,在交往过程中是否需要及在何种程度上需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正是因为信用状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极具价值,一些专门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才有存在的必要,它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各种资料,对有关主体进行信用评级,供其他主体参考,而且它们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具有别的主体所不具有的专长。
我们可以以企业的外部融资需要为例来说明企业信誉状况的好坏对其融资方式选择的影响。企业的外部融资需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满足:第一,通过银行,从银行那里获取贷款;第二,通过证券市场,向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企业债)。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一个因素就是企业的信誉状况。我们在上一章第三节曾经提到银行相对于证券市场的优势在于其监督职能。尽管市场也具有一定的监督职能,但在监督的强度与有效性上,市场通常无法与银行相比,因为对于市场来说,在股权较分散的情况下,在监督上易出现“搭便车”问题,即谁也不愿监督,都指望别人去监督.从别人监督的好处中分得一杯羹;而在股权较集中的情况下,易出现大股东侵害问题,大股东有时会与管理层合谋,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同样的地方,我们也提到证券市场相对于银行的优势在于证券价格所传递的信息质量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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