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即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人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构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应当承担的利息等。那么,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应怎样进行税前扣除呢? ‘L(1)对未指明用途的借款,企业应对其借款利息支出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人期间费用和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支出。
(2)对于计人期间费用的借款利息支出,要区分借款来源,再进行税前扣除。
①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②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向企业职工集资及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准予扣除。
③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3)对于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支出,应按有关规定年限进行折旧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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