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竞争战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时,必须强调的是:企业战略是首要的,其次才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只有在企业战略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当然,在某些条件下,避税可能会在确定企业战略时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决不可能是决定性的作用,原因在于:
1.当公司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不是税收筹划,而是首先考虑这个市场的潜力如何,公司能否在短期内占领这个市场。
2.当公司决定是否进入某个产业时,考虑最多的也不是该行业是否能够享受税收优惠,而主要考虑公司进入该行业后能否有长期的发展潜力。
3.企业战略的具体考虑方向。
首先,企业要考虑自身的整体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考虑近期及长远发展战略在哪里。
其次,在决定是否进入某个行业时,公司第一要考虑清楚行业的供货方或原料提供者在哪儿,也就是它的上游企业是一些什么性质的企业,是寡头垄断还是充分竞争的企业,距离公司选择的厂址是远还是近。
第三,要考虑它的市场在哪,下游企业是一些什么性质的企业,是垄断的还是竞争的,垄断或竞争的程度如何,距离公司的厂址有多远。
第四,要考虑该行业的潜在进入者有哪些,构成的潜在威胁有多大。
第五,要考虑替代产品或替代服务有哪些,他们是否对本企业构成威胁以及未来的威胁程度如何,至于税收筹划节约税金问题,则应列在这些因素之后考虑。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战略是税收筹划的导向,税收筹划要为竞争战略服务。
4.企业经营中经营目标与税收筹划目标的关系。
企业的经营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企业在考虑采取某项经营措施时,往往不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的,虽然税收筹划能够渗透公司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但它并不是公司的首要目的,企业存在的惟一理由是能够盈利,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收益,而不是仅仅能够少缴税款。
因此,税收筹划不可能成为企业生存的核心战略,它必然是一种从属战略,一种管理活动,但合理避税却可以协助企业完成核心战略构建。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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