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时期国际劳务市场的走势及特征<br> 一、服务贸易与国际劳务合作<br> 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将服务贸易分为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4种方式。方式1——过境交付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方式2——境外消费是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方式3——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方式4——自然人流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流动提供服务。该定义已经成为有一定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定义,并为各国所接受。<br> 服务贸易范围十分广泛,其内容视分析者的侧重面不同而各异。按《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服务部门参考清单”,服务贸易共包括商业性服务、销售服务、金融服务、娱乐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服务、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环境服务、旅游服务和其他服务12大类。<br> 20世纪70年代后,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据世界贸易组织2004年6月公布的《世界贸易报告2004》的资料显示,2003年,全球服务贸易额已达到176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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