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不可外扬”,是我国许多家庭的传统,但这句谚语在商界也十分适用,因此在旧社会许多买卖家的《铺规》中,都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内容。商界的所谓“家丑”是其商业秘密的一部分,为了增加竞争力,使自家生意兴隆,他们必须封锁一些信息,尤其是不利于自己家的信息。而“家丑”不仅仅是一般的信息,往往还是自家的“硬伤”和“软肋”,如暴露出去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数百年来,各个商界都制定了极其严厉的《铺规》。《铺规》中有对“宗丑”外扬者的惩罚条文,有些惩罚条文会让“犯规”者一生都得不到安宁。据考,旧社会当铺行业的《铺规》最为严厉。当铺在其经营中,总少不了敲诈勒索和欺骗的内容,当这些伎俩被外人知道了,当铺就会没有了生意。所以,当铺的伙计从学徒的那一天起,首先要学会“守口如瓶”和“少说话多磕头”之类的市侩作风。为了防止“家丑”和伎俩外扬,店东禁止伙计与外界交往,尤其是不准与同行交往,否则就会令其“卷铺被走人”。而且被勒令“走人”的人,永远不能再进入当铺行业工作。这个行业在这方面是很默契的。解放前夕,市场萧条,百业凋零,京城某饭庄的掌柜为了欺骗店东和投资人,偷偷地让伙计在面袋里装上黄土码在店内;让账房先生将铜板包起来冒充“现大洋”,以此来证明该饭庄库存丰盈、资本雄厚,而且每天的生意还不错。那些在这家饭庄投资的股东和店东,见掌柜经营有方,且有发展的实力,就打消了关店撤股的念头,饭庄被保存下来了。这种弄虚作假,自然属于“家丑”,所以只有掌柜和几个大伙计知道,而且有言在先,谁泄露出去谁就走人。。“家丑不可外扬”既是一种传统的观念,也是商家的经验所得。因为确实有些商家在无意中“外扬”了“家丑”而导致买卖失败。旧社会南京某酒馆,因掌柜随意打骂伙计,一伙计怀恨在心,偷偷地将掌柜往酒里兑水的事件外扬出去,弄得这家酒馆失去了生意,只好关门大吉了。现今的一些企业和商场,都有对员工进行保守商业秘密的教育。但是,如果商业秘密是正当的营销策略、手段,及进货渠道或生产配方等等,当然员工有义务保密。但是如果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经营的内容,就算不得商业秘密而属“家丑”范围了。如这种“家丑”不外扬,受损失的不仅是消费群体,可能商家和企业会因诚信丧失而被列入“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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