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宰客的行为,已经到了违法的范围,构成了敲诈罪。而且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精神上游客也被宰,因为旅游的真正目的根本达不到。游客一旦报名参加了旅游团,一场灭绝人性的杀戮就开始了。导游按照行程中的计划带领游客前往购物商店的时候,犹如电影里小放羊娃带着日本鬼子和汉奸往八路军的伏击圈里走一样。土八路的武器很简单,就是小米加步枪,而购物店的武器更简陋,主要就是大大小小、颜色不一的各种石头。俗语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句话就成了宰客高手们一致推崇的名言。一块不知真假的玉石,被开到了天价。曾经有一位游客以十一万港币买到了一只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的玉镯,但同样从那个保险柜拿来出来的另外一只玉镯,开价十万港币,被一个看似非常有购物能力的游客随便开了一个玩笑,结果就被一直缠着不放,历经向组长、部长、经理层层请示,在老总出面的情况下,终以一千港币成交。这是打了多少折啊?一折就是10%,这不就是0.1折了?在其他场合有这样做生意的吗?殊不知这一千元港币,旅行社和导游就拿走了四五百,剩下的还要给讲解员提成,老板的高额利润,不知道这块玉石的价值到底有多少?至于两元进货,买一万的那个玉件,打0.01折,也还是有钱赚啊。广州xxx宾馆是五星级的,五星级宾馆里的东西自然不便宜,据说一颗星酒店里东西的价格就得乘以两倍,五颗星不就是十倍吗?甚至还不止,一瓶普通的矿泉水在五星级的酒店里就可以卖到三四十元,其批发价也就是一元,可见其利润之高。在XXX宾馆的艺术长廊里标价三千左右的玉雕屏风,相信已经有不小的利润了,但在某购物店里,同样的东西却被开价开到了三、五万元。如果购物店要挂星级标志的话,那还不得像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不知道购物店的老板和销售人员的良心都到哪里去了,但是他们的战斗精神比八路军还要顽强。八路军多少还会喊上几句“缴枪不杀”,而购物店里实行的却是三光政策:“钱要花光,卡要刷光,货要买光”。这个时候,往伏击圈里走的是善良的老百姓,埋伏的却是鬼子和汉奸了。而购物店又如奥斯威辛集中营里的毒气室,只见活的进去,不见生的出来。为什么这样讲呢?不买不就没事了吗?你要知道,你花钱是为了观光旅游的,但你的时间却浪费在了购物店,你以为你牺牲的少吗?鲁讯先生有句名言,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时间倒也罢了,但你不买东西,就得看导游的白眼,听导游的气话,受导游的侮辱,这也是你花钱买来的。购物的基本回扣不低于三成,高则五、六成也有。购物商店还要支付人头费、停车费、工人工资、租金、税收等等,另外恐怕还得上供一下有关管理部门,要不怎么能在这个提倡法制的社会上生存啊。除此之外,老板一定要赚钱,而且赚的不会少。你自己算算宰你有多深?做这种伤天害理的生意,该不该杀头?中国有句俗语,“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从。”凡属要杀头的生意,就象卖毒品一样,利润一定非常之高,宰你当然不浅了。宰客不仅体现在购物当中,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无论店里店外、车上车下、鞍前马后,国内国外,到处都是宰客的屠宰场。就像抗日战争一样,是在各个战线,经历了无数场大大小小的战斗,才彻底打败了日本侵略者。如果说购物是第一战场的话,自费项目是宰客第二主要战场。我曾带团去过俄罗斯的圣彼得堡,芭蕾舞那是一定要看的,那可是国粹啊。但600卢布的表演,导游会收你2000卢布,如果2000卢布相当于于几十块钱,也就无所谓了,但那差不多是700元人民币啊,一场表演就赚你个500元人民币,再什么国粹也粹不起来了。如前面所提到的那份《中国团自费项目价目表》,里面的什么所谓的800铢(人民币170左右)的表演的价格到底是多少呢?150-200铢,成本仅仅四、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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