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对中国农业集体化时期的研究,多侧重于政府或领导层的决策及其实施,而对广大农民的接受情况关注不多。高王凌的这本书试图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来展现那个时期农民的怠工、压产、偷拿、瞒产私分、包产到户等“反行为”。不了解农民的反应,就无法完整地理解那段历史,也无法理解后来我们怎么从集体经济演变到包产到户的。
--《中华读书报》
一个是瞒产私分,一个是劳动力外逃,一个是磨洋工,一个是伸手向上要粮食,白天吃萝卜,晚上吃好的,我很赞成。这样做非常正确,你不等价交换,我就坚决抵制。河南分配给农民百分之三十,瞒产私分百分之十五,共百分之四十五,否则就过不了生活,这是保卫他们的神圣权利,极为正确。
——毛泽东,1959年3月5日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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