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回顾
一、我国传统土地使用制度的特征与弊端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是以指令性计划无偿调拨、无限期占用及无流动性等为特征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彻底否定土地的商品属性,土地完全退出流通领域,也就不存在价值和价格;其二,土地无偿使用,使用者不需要付出代价,不存在土地成本;其三,土地使用者可以长期占有土地,不存在时问限制;其四,土地的分配以行政方式进行,不存在竞争;其五,土地使用者不能私自把土地转让给他人,不存在私自流动的可能。
这种制度导致的弊端是:
首先,在传统土地使用制度下,谁使用了城市土地,谁就成了土地事实上的主人,即使是对于一些单位闲置不用的土地,政府也无法处置。这表明,国家对城市土地难以行使所有权。
其次,传统土地使用制度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因为用地是计划分配的,不需要承担什么代价,但带来的收益却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就会刺激用地单位占用更多的土地,占用位置更好的土地。另外,一些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或经济效益很差的用地单位占用着位置很好的土地,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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