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发展基本状况
(一)城市数量
1949年,全国共有城市数132个,1978年城市总数增加到193个。近30年的时间里,仅增加了61个城市。改革开放以后的前10年至1988年,城市数目达到434个,增加了241个,相当于前30年增加量的4倍。从1988年至1997年,城市数量增加到668个。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调整行政区划的步伐加快,一些大中城市行政管辖范围不断扩大,城市数目减少。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建制市660个。其中直辖市4个,副省级市(中央计划单列城市)15个,地级市267个,县级市374个。如果突破行政体制的框架,以城市的基本定义和性质确定城市标准,中国城市的数量远不止几百个。
(二)城市区域
建国以来,全国城市市辖区域扩张十分迅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现象更为明显。1984年,全国全部295个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只占全国面积的7.6%,其中城市建成区土地面积只有8842平方公里。由于城市数量的增加和自身规模的扩张,2003年仅全国2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已达到56.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5.9%,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已经达到21926平方公里,比1984年全部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大1.4倍。
(三)城市人口
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1949年至2003年近55年的时间,市镇人口规模由5765万人增加到5亿多人,增长了8倍。
2003年底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人口达到(不包括辖县,下同)34197万人,其中,城市非农业人口20778.4万人。
大中城市数量增长较快。2003年城市结构和规模逐步向大中城市发展。在全国所有建制市中,市区人口达400万以上的城市11个,占1.7%;200—400万人口的城市22个,占3.3%;100—200万人口的城市141个,占21.4%;50—100万人口的城市274个,占41.5%;20—50万人口的城市172个,占26.1%;20万以下的城市为40个,占6.1%。基本上形成大中小相配套的城市网络体系。
二、城市的区域中心作用
城市的中心作用体现在方方面面。通常认为城市是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科技中心、交通枢纽等等,但最重要的是经济中心。就城市发展与经济关系而言,经济发展是城市的实体,是城市发展的主要内容;城市是经济发展的组织者,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城市的区域经济中心地位,首先是指城市对组织经济、管理经济、发展经济的核心作用。城市不是孤立存在的,任何一个城市,不论其规模大小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如何,其内部的经济活动,城市和外部的经济活动构成了一定的辐射范围和吸引范围。一般而言,城市越大,其辐射、吸引范围也就越大。特别是现代大城市,由于本身具有生产集中、技术先进、金融发达、交通便利、信息灵通、人才荟萃等有利条件,所产生的经济能量成倍放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和带动力更强。实践表明,城市越大,这种作用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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