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玉,1962年10月生于天津,198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并留校任教,1988年获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现为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1997年6月19日)、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主任(2000年4月18日)、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副院长(2001年4月23日)。1980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1985年获结构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88年获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85年10月留校参加工作,先后任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创建了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并从1996年起任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教授,1999年3月获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资格。
主要研究领域: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资产管理、土地管理、住房政策等。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