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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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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房地产经济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0587312
  • 作      者:
    钱昆润,芦金锋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出版日期:
    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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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发,引进国外必要的理论和方法。主要特点是:将西方经济学的供求理论运用于土地和房屋的需求、供应和价格上;投资理论中突出投资风险、投资效益;投资决策中着重信息、计算和验证;经济要素分析中着重商品化、生产、流通和消费及其分析方法,论述了与其相关的土地、城市规划、住宅和基础设施的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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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4)处分。处分是指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最基本的权能。处分可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前者是指将所有物在物质形态上发生变更或消灭,如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拆毁改建;后者是指依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设定、变更或者消灭对财产的权利,如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卖、抵押、赠与、遗嘱转让给他人,以及放弃房屋所有权等。
  上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共同构成所有权的完整内容。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权能可根据所有人的意志,依法与所有人发生分离,而所有人并不丧失所有权。如房主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在租约期间,房主并没有直接行使占有、使用的权能,但他并不因此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相反,所有人正是通过权能的分离与回复,发挥所有财产的用途和效益,满足所有人和非所有人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又如,房屋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投资入股,这时房屋所有权与占有、使用、处分权能都发行了分离,而房屋所有人(即股东)能够依据股票获得收益。
  (2)土地所有权。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它包括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反映在法律上,土地所有权则表现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所有权形式。
  国有土地是指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土地,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土地所有权的主要形式。国有土地最明显的特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惟一主体,用地单位或个人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无权自行处理。
  集体土地是指属于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土地所有权的另一种形式。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有:①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②村民委员会;③乡(镇)集体经济组织;④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四种。
  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国家建设用地,并对被征地单位及群众给予适当补偿、补助和安置。被征用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
  2.房地产物权。物权是指某一主体对某一财产可以直接支配并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物权主要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两大类。房地产所有权前已述及,其他物权是指权利人仅享有对物的某一方面的权能,房地产物权主要有典权、抵押权、地上权、地役权等。
  (1)典权。典权是指承典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地产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典人除占有典产,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典物转典,或出租给他人,或将典权转让给他人,并且可以以典权为抵押权的标的物。典期届满一定时期后,出典人不以原典价赎回其出典物,承典人即可以取得典物所有权。
  (2)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房地产,可以就其卖得的价金受清偿的权利。换言之,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抵押的房地产,可以取得其债权的担保,但不能占有使用房地产。抵押权人如果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还未受清偿,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的房地产,就其卖得的价金而受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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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房地产供求理论
第三章 房地产投资理论
第四章 房地产投资决策
第五章 房地产经济要素
第六章 房地产投资经济分析
第七章 城市发展与房地产经济
第八章 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政府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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