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庆,1969年生于山东省青岛市,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1993年赴日本留学,先后就读于日本熊本大学和广岛大学,分别师从植村启治郎教授(已故)和片木晴彦教授,研究商法。1997年获日本熊本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日本广岛大学研究生社会科学研究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担任日本广岛大学法学客座研究员。2001年4月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工作,主要从事民商法,特别是公司法的研究。曾在《广岛法学》(日本)、《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以及《海外事情研究》(日本)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主编《公司法》教材。代表作品有:《董事责任的追究与经营判断的原则》、《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和民商法的冲突与协调》、《日本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新发展》、《日本大公司监督制度的改革》等。其中数篇论文分别被《高校文摘》,人大报刊、资料复印中心转载。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