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自己的标准衡量员工
有的领导,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自己认为是好的就是好的,自己认为是坏的就是坏的。结果,他的下属对他满怀怨恨。这样的领导,绝对是失败的!
领导者对下属的要求标准定得过高,增加了下属的压力,也令自己感到不安。事实上,每人心中都有不同的标准,你认为好的,别人未必有同感,只要事情本身没有错误,就不应过分挑剔。
要求过高固然使下属的信心受到打击,但不明确的要求标准,同样使人失去信心。例如一些领导者喜欢凭心情判断下属的工作成绩。心情不好时,尽管下属多么呕心沥血的工作,他也认为做得不够好。这种时宽时紧的要求标准,最令人气愤。要求标准应以下属的能力而定。例如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伙子,领导者只能要求他中规中矩的成绩。相反地,一个经验丰富、知识水准高的下属,仍只属中规中矩阶段的话,就等于不合格了。
领导者在托付任务时,应暗示所祈望的标准,这是给与下属一个依循,以及有轻微的压力感,使其效率得以提高。
领导者发出的指令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不能有“可能”二字的介入。有些人喜在批示句中,加上“也许”的字眼,往往令人无所适从。例如:“明天有个会议,也许你应该去听听。”在下属听来,好像是可去可不去似的。如果不去的话,又怕是重要会议;但如果去的话,又怕是不重要的会议,阻碍了做其他事情。下属总不能反问经理:“‘也许’到底是应该去,还是不去?”这样问,无疑是批评经理的指令不明确,但是不问清楚,又怕被经理指为擅自作主张。
明确的指令,包括做该事项的目的、内容、有关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建议的处理方法。有时候,领导者本身的疏忽,令下属不能预期做妥工作,反被经理指责。
例如某经理对秘书说:“给我致电总行的张经理,约他下星期五到我的办公室来。”秘书小姐如言电约,但对方称下星期五要开重要会议,而他过两天便要到外地公干一星期,建议不如将约会改在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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