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市场失灵的含义及其类型
1.市场失灵的含义
市场失灵这个概念是从西方引进的,由Market Failure翻译而来,不过也有多种译法,如市场失效、市场失败、市场无效等,但现在多用“市场失灵”这一译法。
国内学者一般认为,所谓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市场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它有狭义、广义两层含义。狭义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市场对外部负经济效果、垄断生产和经营、公共物品的生产、不对称信息情况下的商品交易以及社会分配不均等问题的调节上运作不灵。这就是我们在前面分析的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市场均衡是建立在一系列理论假设之上的,而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理论抽象。在现实的经济运动中市场机制发挥最佳功能的这些市场条件往往是不完全或者是不充分的。
广义的市场失灵除了狭义市场失灵的内容外,还包括由宏观经济总量失衡导致的经济波动。它主要是由市场机制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引起的。由于市场机制作用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常常导致虚假需求和生产的盲目性,对经济活动的远景缺乏导向;市场机制容易助长投机行为,从而破坏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和秩序性等。市场机制作用的这些特点会造成社会经济运行的紊乱,使市场发生总供给超过总需求或者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市场总量失衡,从而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衰退等。
有的学者认为,应该用“市场缺陷”这一概念来概括市场所不能有效解决的所有经济和社会问题。市场缺陷应包括狭义的“市场失灵”,也包括市场不能解决的其他经济与社会问题,即在存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仍会出现或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收入分配不平等、总量失衡、人口膨胀等等,这些问题是市场没有能力解决的,换言之是市场的缺陷和局限性。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