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五世纪初到十八世纪中叶,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理论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是重商主义。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式;在一国范围内这种财富不会增加。因为在一国范围内,一些人之所得就是另一些人之所失。所以,一国要使财富的绝对量增加,必须进行国际贸易。并且在这种对外贸易中保持出口大于进口。当出口大于进口时,外国就要向本国支付贵金属,或黄金和白银。反之,进口大于出口本国就要向外国支付贵金属。贵金属的流人标志着广国财富的增加。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托马斯·孟指出。没有什么比获得贵金属更值得夸耀的。此外,重商主义还认为,贵金属是保持国家强大军事力量的基础。在他们看来,有了贵金属,一国就可以支配较多的战略物资。据此,重商主义者主张,通过补贴等方式奖励出口,对进口则采取征税的办法加以限制。
重商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一种国际贸易的“零和”理论。他们认为,在国际贸易中,你之所得就是我之所失。因此各国在贸易中的利弊得失是完全相反的。这一观点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本家对货币,或对贵金属的认识。在他们看来,在当时的经济活动中,没有任何东西比获得贵金属更重要了。因为商业资本家手中的货币资本,可以在一年内周转多次,多次给他带来利润。看中货币资本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到十八世纪中叶,古典经济学家指出了重商主义的两大缺陷。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和哲学家大卫·休谟指出,重商主义理论中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他认为,在金本位制度下,贵金属的流人会增加一国的货币供应量,在没有货币储存的条件下,如果国内的商品供应没有增加,国内的物价水平就会上升,本国商品的出口价格就会提高,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就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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