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企业集群的调查研究表明,集群内部创新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依靠集群中起领导作用的龙头企业;二是通过集群企业之间联合合作;三是在政府支持下采取集体行动。集群中的龙头企业是指集群中在技术上管理上起示范效应的大中型终端产品生产企业。这类企业规模较大,有财力、人力担负起自主创新重任。如温州柳市镇低压电器集群由正泰和德力西两大企业集团主导。这两家大企业集团都设立了自己独立的研发机构。一些集群企业内部的研发中心被批准为国家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其实质是研发活动内部化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过程。培育集群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助于改善集群的组织结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集群其他中小企业的示范作用和技术转移作用。有些创新靠单个企业势单力薄,这就需要发挥战略联盟的作用,集群企业之间可以进行各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和联合攻关。对一些涉及到集群整体共性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集体行动,采取设立集群技术创新中心的形式。这类中心扮演集群创新公共平台角色,为集群中的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新产品开发、设计、技术咨询等服务。集群中的中小企业因种种原因缺乏新产品开发的资源、经验知识和能力,设立共同的技术创新中心可以有效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技术创新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如广东南海西瞧梭织布集群在广东省科技厅专业镇创新计划支持下设立集群创新中心,实现了从“剪刀”模仿织布到采用CAD技术电脑织布的过程,而且带动了集群内的一批中型织造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产品开发部门,大大加快了集群新产品开发速度,增强了集群企业家的自主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培育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并不排斥通过产学研联合建立集群创新网络。拥有创新资源和人才的产业研究开发机构、大学大多设在大中城市,处在中小企业集群之外。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需要和这些集群之外的研究开发机构、大学建立起多层次的合作创新网络。这种创新网络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集群中的单个企业构建的创新网络,企业向外部合作研发机构投资进行R&D活动,进行新产品开发或工艺创新。第二种形式是集群整体性质的,即以集群创新中心作为共同平台建立起区域范围和远距离的创新网络。通过这种创新网络,可以有效地利用集群外部的实验设备、技术人才等技术资源为集群自主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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