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大多数研究贫困的作者都反对有一个绝对贫困定义的思想,相反,他们主张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也必须这么定义。人们的需要是由他们所处的社会决定的,这不是一个新提法,正如亚当·斯密(Smith,1776)写到:
“就必需品来说,我认为必不可少的商品不仅包括维持生存的必需品,而且包括由一国风俗决定的、如果没有就会使爱慕虚荣的人觉得寒伧的商品,哪怕只有最少的量。例如,一件亚麻布衬衫严格说来不是一件生活必需品,尽管希腊人和罗马人没有亚麻布,我认为他们也过得非常舒服,但在目前……如果一位爱慕虚荣的工人没有一件亚麻布衬衫,他会羞于在公众面前露面,缺少亚麻布衬衫会使别人认为此人穷困潦倒。”
随着社会生活标准的提高,最低的需要也必须增加。一个世纪以前,没有人有电视,现在,很多人会认为电视是必需品,买不起电视的人是穷人;一个世纪以前,穷人不会期盼有一份报纸,现在,它也被认为是必需品(即便只是为了寻找电视上有什么节目)。如果贫困水平是根据社会通行的标准确定的,那么必须有一个相对标准。
使用绝对标准,并把它一成不变地运用于全世界,人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若使用对印度合适的标准,那么英国实际上没有穷人。然而,如果把贫穷看成是和特定社会的标准相关的,那么,在印度有穷人的同时,英国也同样可能有穷人。正如汤森(Townsend,1979)在他的重要著作《英国的贫穷》中写的:“……当某人缺少获得各种饮食、参加活动和拥有较为、满意生活条件的资源时,就可以说他是贫穷的,因为这些在他们所处的社会中都是习以常的,或至少是得到广泛鼓励或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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