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2.2 在一个两国政府都能选择关税水平和决定是否参与关税谈判的模型中,如果局部分工是一般均衡,则均衡是一个没有关税谈判的纳什关税均衡。大部分的贸易好处都会流向生产两种商品且有着更低交易效率的国家。如果完全分工是一般均衡,则导致双边自由放任贸易政策的纳什关税谈判均衡将出现。
命题2.2可用来解释两种现象。第一,尽管关税会引起扭曲,但关税还是会被一个交易效率低下的欠发达经济的政府用来从贸易中得到更大份额的好处,因为没有关税的瓦尔拉斯均衡贸易条件对欠发达国家是非常不利的。第二,当交易条件没有充分改进,以致均衡同中间水平的分工相联系时,一个国家(交易效率低且不完全专业化)可能更愿意实行单方面关税,而另一个国家(交易效率高且完全专业化)则可能更倾向于单方面的自由放任政策。但随着交易条件的改进,所有国家可能都更愿意进行关税谈判而非实行单方面的关税。
在16世纪,重商主义者鼓吹用单方面的关税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寻租。在18~19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实行贸易自由化。但是,即使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仍然采用单方面的关税保护措施。最近,关税谈判变得越来越流行。一些经济学家用瓦尔拉斯模型解释自由放任政策的出现,但这种模型不能解释为什么其他贸易政策会在很多国家长时间持续。另外一些经济学家用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理论来解释单方面关税向贸易自由化的转变(Balasm,1980),但该理论不能解释为什么自由放任政策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不稳定,为什么单方面保护性关税和自由放任政策会同时并存,或者为什么关税谈判会成为自由贸易以及充分利用贸易好处之必要手段。对于为什么单方面关税会在经济发展的早期流行,为什么贸易自由化更可能在经济发展的后期发生,以及上面提到的一些问题,此章中的命题2.2似乎提供了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
在下一个例子中,我们将2×2李嘉图模型扩展为三个国家的模型。该模型将显示,即使一个国家较另一国存在比较优势,这个国家也可能被排除在贸易之外。
在第3、5和6章的斯密模型中,既没有劳动的买卖,也没有企业出现。你可能会纳闷,是不是这类模型只能描述工业革命以前的故事?但是,假定消费者—生产者事前相同以及在他们决策之前不存在企业,这是新兴古典框架优于新古典框架的一个方面。企业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分工交易的形式,它的出现不过是个人选择其专业化水平和组织交易决策的一种后果。如果劳动的交易成本系数小于产品的交易成本系数,则企业制度将被用来组织分工,此时商品的交易和定价被相应的劳动交易和定价所取代。
教授和保姆之间的交易,就是劳动交易取代商品交易的一个例子。如果对保姆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逐项进行定价,其定价成本一定十分高昂。因此,对保姆劳动投入的定价就会取代对其服务的定价。教授会根据保姆的工作时间,而不是根据其每项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来进行支付。但是,教授和保姆之间的交易同企业制度没有关系。教授和保姆之间的分工,以及由买卖保姆的劳动取代买卖其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还只是企业从分工中出现的两个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在研究企业出现的充分条件之前,我们先对企业制度进行严格地定义。
企业制度是基于分工的一种交易结构,它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第一,同企业有关的贸易伙伴有两类:雇主和雇员。为方便起见,我们在此章中称雇主为“她”,称雇员为“他”。在他们之间,存在着剩余控制权或权威的不对称分布。雇主拥有使用雇员劳动的剩余控制权。这里的“剩余控制”意味着,雇主可以允许雇员使用他的劳动,但如果雇主愿意,雇员必须做雇主要求他做的事。这就是,在雇员有辞职的自由和服从其他一些劳动合约条款的前提下,雇主对雇员的劳动有最终使用权。在哈特和格罗斯曼的不完全合约中,他们对剩余控制权有不同的定义。我们在第9章中将讨论这两个定义之间的区别。
第二,合约从来不设定雇主应该得多少。它只设定雇员能拿多少。雇主有剩余收益索取权,即企业所得减去工资和其他开支后的净余额。雇主是企业的所有者。现代企业所有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一家企业的商业名称。对商业名称的排他性权利是通过向政府注册和司法过程中对其承认和保护来确立的。这种排他性的权利也通过商标法来实现。
第三,这个企业必须涉及这样一个过程,即企业的所有者将其雇员的劳动转换成能在市场上出售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雇员生产出来的东西由雇主拥有(剩余收益)。
我们说教授和保姆之间的关系不涉及企业制度,是因为它不涉及第三点这样一个再售卖的过程。教授直接消费保姆生产的各种服务,不会将它们转卖给市场。如果一个人雇佣一个经纪人来从事股票交易,此时会涉及不对称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但是,这种关系照样不涉及企业,因为它不满足第三个条件。
假定在第5章的模型中,只有一种消费品,生产x的专家购买生产y的专家的劳动,命令雇员在企业内生产y,然后再在市场上将y卖给生产y的专家。这种迂回的交易只会涉及不必要的劳动交易。如果y的生产者必须从市场上购买他自己生产的产品,为什么他不去直接用他生产的,y去交换由x专家生产的x?后一种交易结构同前一种结构完全相同,只是前者多涉及一种劳动的交易,从而产生不必要的交易成本。这意味着,如果只有消费品,则企业制度就不会被选择。在这一章里,我们将证明,如果最终商品的生产和中间商品的生产之间有分工,则企业制度就可以用来节省交易成本。
我们故事后面的原理初看起来可能并不太合理。人类社会一直为雇主和雇员之间不对称关系是否公平的问题所困扰。在一个有自由企业制度的社会中,雇员可以利用自由资本市场和保护自由结社的法律制度而成为雇主。他们同样有辞职的自由。因此,在自由市场制度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不对称关系不同于主人与奴仆关系或封建主与农奴之间的封建关系。尽管如此,很多人(从卡尔·马克思到现代工会活动家)仍然关注下面一些问题:为什么雇员必须做他被命令去做的事而不是他喜欢的事?为什么雇员没有雇主拥有的使其发财的剩余收益权?这类问题至少部分地导致了1917年的俄罗斯革命和1949年的中国革命。这些革命改变了20世纪中的大半部分时间里亿万人的命运,并对很多社会主义和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俄罗斯和东欧已经抛弃了这种社会试验,而中国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制度变革。但是,我们需要一个好的理论来解释,为什么政府对私人企业剩余权利的侵犯对经济发展是有害的?同时,我们还要对以下问题做出回答,即跨国公司和外国直接投资(FDl)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究竟是什么?企业家精神的成长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而保护私人企业剩余权利的法律制度对企业家成长又有何作用?为什么在很多发达国家,其平均企业规模呈现下降趋势?什么是企业规模的决定因素?雇主和雇员之间不对称关系存在的经济原因是什么?我们下面就要回答这些问题。
在我们每天的决策过程中,分工的协调可靠性问题是很重要的,这是许多人并不想专注于某个特定活动的原因。当一个人增加他的专业化水平时,他就变得更加依赖于生产其他必需品的专家。由于分工是与一个投入和产出网络相联系的,这个投入和产出网络包含许多不同的专家之间的串联,如果这个串联中的某一环节失灵,整个网络就会陷入瘫痪。因此,随着专业化和分工水平的增加,分工网络的总的协调失败的风险就会超比例地增加。
在前苏联式的中央计划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不愿意专业于某一个活动,而是努力自给自足许多服务,比如建立自己的幼儿园、小学、食堂,以及自给自足许多中间商品和服务。这说明对自由贸易的约束会导致较高的协调失败的风险。在1994年,中国的115个汽车制造厂每家每年所生产的汽车不到10万辆,而自给自足的中间物品却占80%~90% (参看Lardy,1998a)。在美国相对自由的市场体制下,它仅仅只有四个汽车制造公司。他们每家每年的产量都超过100万辆且自给自足的中间物品不到40%(Webster et al,1990)。美国最近的经济发展与特许经营网络的繁荣有关,特许经营的特点是在特许人(franchisers)专业生产想法与受许人franchisees)专业生产有形服务之间有较好的分工,美国经济发展的特征基本上是依赖于对无形的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比如操作手册和信誉。
分工经济和协调可靠性之间的两难冲突意味着,只要分工经济能够被充分利用以致超过增加的总风险,那么一个较高的总的协调失败的风险仍然是有效率的。如果交易条件的改进增大了分工经济和总的交易风险之间的两难冲突回旋的余地,那么有效的总合风险和生产力可同步增加。这样一个高的有效的总协调失败的风险可能与1930年代的大萧条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类的事件有关。在1920年代,西欧和美国成功的工业化的结果是发展了一个大的国内和国际分工网络。一方面,高分工水平提高了生产率,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繁荣;另一方面,它明显地增加了分工网络的协调失败的风险。在那个网络里,许多很专业化的部门被串联在一起,以致当一个专业化的部门,比如银行部门失灵时,整个网络就陷入瘫痪,结果就会出现诸如大萧条和大规模失业的现象。换句话说,由协调失败的高风险所导致的经济危机的大风险是由个人内生选择的,这就像我们权衡了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的得与失以后,仍决定选择高速公路——即选择较高的被撞死的风险——一样。因此,经济发展、协调可靠性和产权之间的关系远比简单说产权清晰有利于经济发展要复杂得多。
特别是,如果每个交易协调失败的风险能够通过投入资源而减少,那么风险就变成了一个内生决策变量。分工协调失败的风险可通过把资源用于设定和行使合同条款而得到减少,而详细设定这些合同条款外生交易成本。我们可以考虑把由协调失败的风险所引起的福利损失当做第8章中所考察的由机会主义行为所引起的内生交易成本。因此,我们就有一个设定和行使产权的外生交易成本和内生交易成本之间的两难冲突。因此,我们能够看到,在市场上内生和外生交易成本之间的有效折衷可能包含着不完全的设定和行使产权。火车或公共汽车的月票是说明这种两难冲突含义的一个例子。月票并没有很好地界定乘车费和交通服务的数量(乘车的次数和距离)之间的对应关系,它可能鼓励产生内生交易成本的非有效的乘车,然而,它相对于每乘一次车就必须买一次票而言减少了买卖车票所产生的外生交易成本。
另一个例子是如何为建一座桥融资。有很多不同的方法,一种是,政府利用税收收入来建一座桥。在这种融资安排下,那些从来就不使用这座桥的许多人被强迫为此桥而付税,而那些经常使用该桥的人也不会因此而多付一些钱。这相对于帕累托最优而言会产生扭曲,这种扭曲就是内生交易成本。然而,这种融资安排不会产生由于对桥的使用者收费而产生的外生交易成本。另一种方法是允许一个私人公司建这座桥并对桥的使用者收费,这种方法是以收费的外生交易成本为代价来避免内生交易成本。哪种方式产生的两种交易成本之和最小,哪种方式就最有效。
如果通过政府融资建桥节约下来的外生交易成本超过它所产生的内生交易成本,那么政府融资建桥就有利于促进分工和经济发展,或扮演一个纠正市场失灵的角色,否则,政府税收可能产生“政府失灵”并限制市场充分发挥其功能。在许多欠发达国家,政府并不知道如何使用公共财政来发展基础设施,从而促进分工的演进以及相关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在原苏式中央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把公共财政扩展到市场不能发挥其作用的程度。两个极端的例子说明要想有效地折衷内生和外生交易成本之间的两难冲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另外一个内生和外生交易成本之间两难冲突的例子是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如果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能够被精确地测度,那么计件工资能用来很好地设定和行使合同条款,减少分工网络协调失灵的风险。然而,精确测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可能带来特别高的外生交易成本。如果把这些外生交易成本考虑进来,具有较模糊的合同条款和低外生交易成本的小时工资制可能比计件工资制更有效,尽管前者所产生的内生交易成本比后者高。内生和外生交易成本之间的两难冲突被米尔格龙和罗伯茨(Mirgromand Roberts,1992,pp.277,377)称之为影响费用和扭曲之间的两难冲突。这个扭曲是由那些降低雇员的劳动积极性的僵硬的规则引起的,而这些规则可限制雇员对管理者决策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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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发展经济学》是根据英文手稿直接翻译的。我们十分乐意将杨小凯教授的英文著作翻译成中文,但是同时也希望就翻译本身向读者做一些解释。翻译工作是一件看似容易其实非常费力又不讨好的差事,尤其是大部头的学术著作。说其容易,是因为读懂英文对很多人来说完全不是一件难事。说它费力又不讨好,是因为要将英文翻译成漂亮的中文殊为不易:一是要完全读懂书中的专业内容,二是要英文和中文功底俱佳,三是要具备良好的翻译技巧。这三点当然还不是充分条件。如果没有时间去反复雕琢译稿,就总会留下一些令读者不快的错误和瑕疵。